一次又一次的让你失望,
一次又一次的让你坚持了下来。
你说你从来没有想过能够坚持到现在,
我也说过我从来没有想过没有打算放弃。
就这样的两个人在一起了,
相同的问题我犯了好几回,
同一个错误你原谅了我很多次。
如今的我步入了爱你的路程,
想与你有个美好的结局,
而你对我的信任却无处可寻,
如今的我做什么都像是在演戏,
要做样子。
老 公,
我该怎么样才能让你相信我对你100%的真心。
我 真 的 很 害 怕 你 會 離 開 我 ,
我 知 道 錯 了 。
請 你 原 諒 我 不 要對 我 那 麼 冷 淡 好 不 好 ?
請 你 原 諒 我
老 公 對 不 起 請 你 原 諒 我♥
2011年9月3日星期六
2011年9月2日星期五
只是因為你
再唱不出那样的歌曲
听到都会红着脸躲避
虽然会经常忘了我依然爱着你
听到都会红着脸躲避
虽然会经常忘了我依然爱着你
因为爱情 怎么会有沧桑
所以我们还是年轻的模样
因为爱情 在那个地方
依然还有人在那里游荡人来人往
所以我们还是年轻的模样
因为爱情 在那个地方
依然还有人在那里游荡人来人往
唱不出那样的歌曲
听到都会红着脸躲避
虽然会经常忘了我依然爱着你
听到都会红着脸躲避
虽然会经常忘了我依然爱着你
因为爱情 不会轻易悲伤
所以一切都是幸福的模样
因为爱情 简单的生长
依然随时可以为你疯狂
所以一切都是幸福的模样
因为爱情 简单的生长
依然随时可以为你疯狂
因为爱情 怎么会有沧桑
所以我们还是年轻的模样
因为爱情 在那个地方
依然还有人在那里游荡人来人往
所以我们还是年轻的模样
因为爱情 在那个地方
依然还有人在那里游荡人来人往
给你一张过去的CD
听听那时我们的爱情
有时会突然忘了我还在爱着你
听听那时我们的爱情
有时会突然忘了我还在爱着你
“我很瘦,我的心很小,装了一个比我胖那么多的你就够了,别人就不要再往里面挤了”这是我经常讲的一句话,也是我为我的偏执找到的唯一一个比较合理的理由,当我写下这些文字的时候,我正在听一首歌《因为爱情》,同时,也正在想念一个我从未见过面的人,但他,不是陌生人,仅此而已。喜欢王菲天籁般的声音,然后遇见陈奕迅的沧桑,本身就是一种伤感。这也就注定了原本很美好的一个名词:爱情,要被我冠以灰色的基调。张小娴说:守候,本身就是爱情,不需要任何结果。关于这个话题,对于一个没有经历的人,讲来就是纸上谈兵了,而且说出来的貌似很哲理的哲理,也会显得很矫情。曾经,在我还有一点点貌似哲学细胞的时候,我对爱情也有过自己的定义,爱情就是一个很傻的傻子,遇见一个更傻的傻子,然后俩人一起傻。事实证明,或者我遇见的是个聪明人,至少要比我聪明的多,又或者,疑是亲情的爱情,本身就是一个羞耻的笑话,只是一不小心,讲的人哭了,而听的人却笑了。
在我还不像现在这么安静的时候,我遇见一个能够成为我所有骄傲的人,他是个年轻的老人,同时也是个成熟的孩子,但他自己是不愿意承认这点的,以至于我在他眼里,永远只是个孩子,不成熟,甚至幼稚,然而事实上,我也不够理性。还很天真的发明过一个性格测试法:双手十指交叉,左手大拇指在上面的人,冷静理智,右手大拇指在上面的人容易感情用事。结果,毫无疑问,我是属于后者。我也告诉过很多人我的这个发明,当然,还有很多人告诉过我它的准确性,因此,我有点庆幸我的小聪明,并且有了点成就感。直到我很久后,我才总结出一个结论:原来所有的左撇子都是左手大拇指在上面的,而右撇子,就是右手大拇指在上面。当然,这只能更加证明一个问题,那就是,我是真的是个不折不扣的笨蛋。而通常笨蛋,都有点不可理喻的固执,而这种固执往往比本身的笨更可怕很多倍数。
我对他的认知是从一张照片开始的,还是无意间看见的,这也成为他以后打击我的理由,就是我以貌取人,对于这点,我很想为自己辩解什么,但最终我无话可说,或许吧,我就是个以貌取人的人,他有着长长的睫毛,忧郁的眼神,有点王子气质,反正我就觉得该是个有故事的人,那表情,甚至有点让人心疼,尽管我从来不知道心疼人是怎样一种真实的感觉,但我确认,那就是一种心疼,只记得当时我有一种冲动,就是很想吻一下他的睫毛,当然,现在以及当时,我都会为这种想法感到羞耻,我甚至开始怀疑,从那一刻开始,我就不那么单纯了。当然,仅仅凭这一点感觉是不可以轻易的被解释成爱情的,我自己也是不承认的,第一,会让人觉得我有点轻浮,第二,会让人觉得我在亵渎爱情。
在我还不像现在这么安静的时候,我遇见一个能够成为我所有骄傲的人,他是个年轻的老人,同时也是个成熟的孩子,但他自己是不愿意承认这点的,以至于我在他眼里,永远只是个孩子,不成熟,甚至幼稚,然而事实上,我也不够理性。还很天真的发明过一个性格测试法:双手十指交叉,左手大拇指在上面的人,冷静理智,右手大拇指在上面的人容易感情用事。结果,毫无疑问,我是属于后者。我也告诉过很多人我的这个发明,当然,还有很多人告诉过我它的准确性,因此,我有点庆幸我的小聪明,并且有了点成就感。直到我很久后,我才总结出一个结论:原来所有的左撇子都是左手大拇指在上面的,而右撇子,就是右手大拇指在上面。当然,这只能更加证明一个问题,那就是,我是真的是个不折不扣的笨蛋。而通常笨蛋,都有点不可理喻的固执,而这种固执往往比本身的笨更可怕很多倍数。
我对他的认知是从一张照片开始的,还是无意间看见的,这也成为他以后打击我的理由,就是我以貌取人,对于这点,我很想为自己辩解什么,但最终我无话可说,或许吧,我就是个以貌取人的人,他有着长长的睫毛,忧郁的眼神,有点王子气质,反正我就觉得该是个有故事的人,那表情,甚至有点让人心疼,尽管我从来不知道心疼人是怎样一种真实的感觉,但我确认,那就是一种心疼,只记得当时我有一种冲动,就是很想吻一下他的睫毛,当然,现在以及当时,我都会为这种想法感到羞耻,我甚至开始怀疑,从那一刻开始,我就不那么单纯了。当然,仅仅凭这一点感觉是不可以轻易的被解释成爱情的,我自己也是不承认的,第一,会让人觉得我有点轻浮,第二,会让人觉得我在亵渎爱情。
2011年9月1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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